国家药监局发文这类感冒药禁用年龄从12岁

2020-10-20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:

继6月27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(CDE)发布《关于征求“含可待因类感冒药说明书修订要求”意见的通知》,拟决定将含阿片类成分的用于感冒或过敏引起咳嗽的药物仅用于18岁以上成人、禁用于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。昨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通知,对含可待因感冒药说明书、项进行修订。如下:

一、中相关内容修订为“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”。

二、中相关内容修订为“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本品”。

可待因感冒药被退出儿童用药领域

此前,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已明确含有可待因的咳嗽感冒药禁用于12岁以下的儿童,而这一次则将使用年龄限制提高至18岁。

年1月4日,国家食药监总局曾发布公告,决定对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、、、等项进行修订。

当时,增加以下内容:“12岁以下儿童禁用;哺乳期妇女禁用;已知为CYP2D6超快代谢者禁用”。

在栏,注明“12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。对于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12—18岁儿童和青少年不宜使用本品。”

另外,对于用于镇痛的含可待因药品,在项下再增加“本品仅用于急性(短暂的)中度疼痛的治疗,且只有当疼痛不能经其他非甾体抗炎药(如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)缓解时才可使用。”

而此次的再次修订,意味着含可待因成分的感冒药物将退出儿童用药的舞台。公开资料显示,目前国内含可待因的药品共有45个批准文号,这类药品主要包括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、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、磷酸可待因糖浆、奥亭口服液复方可待因口服、新泰洛其等止咳药以及氨酚氢可酮片等,其中部分产品在临床治疗及自我药疗中应用广泛。

安全性和有效性备受争议

据悉,如青少年儿童滥用此类药物,特别是长期大量连续服用含可待因成分的“止咳水”,会产生明显的毒副作用,对肾脏、肝脏等脏器造成损害,使之功能减退。

有专家指出:如不是在患病特殊情况下,遵医嘱、按剂量服用,成瘾的可能性几乎百分百,一旦成瘾则戒断难度较大。

此前国内多地曾爆出过有中小学生滥用“止咳药水”成瘾的现象,这引起了监管部门的较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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