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伤致残吞咽功能障碍
2018-5-6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:次条款序号
内容条款
5.3.2.4
吞咽功能障碍,
完全依赖胃管进食。
5.5.2.9
咽或者咽后区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,
只能吞咽流质食物。
5.7.2.10
咽或者咽后区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,
只能吞咽半流质食物。
5.8.2.19
咽成形术后咽下运动异常。
5.10.2.28
咽或者咽后区损伤
影响吞咽功能。
定位
低等级宽松,出处工标,严于工标,道标涉及呼吸和吞咽两种功能
与其他标准的比较
概
述
应用说明
◆吞咽动作是一种由许多肌肉参加的反射性协同运动。根据食物进入途径,吞咽可分为三期:即口腔期、咽腔期、食管期。
◆咽是呼吸道和消化道上端的共同通道,上起颅底,下至第6颈椎下方,全长约12cm。咽根据其位置,自上而下可分为鼻咽、口咽和喉咽。
引起吞咽困难的原因可以分为3类:
功能障碍性:凡导致咽痛的疾病一般都有不同程度的吞咽困难,咽痛愈烈,吞咽困难愈严重。
梗阻性:咽部或食管狭窄、增生或异物,妨碍食物下行,尤以固体食物难以咽下,流质饮食尚能通过。
麻痹性:因中枢性病变或周围性神经病变所致咽肌麻痹,引起吞咽困难,进液体时更为明显。此处所涉及的吞咽功能障碍主要指系由于口咽部损伤所致。
●咽喉两部紧密相邻并彼此相通,损伤常同时累及两部,损伤类型相似,也分为外部伤和内部伤
●咽部疾病或损伤的症状主要有咽痛、咽感觉异常、吞咽困难、声音异常及饮食反流。外伤可见颈部软组织的肿胀、出血等,咽部可见黏膜水肿、出血、撕裂等。因吸入或吞入高温气、液体或强酸、强碱等化学性腐蚀物致咽腔内部灼伤可见黏膜充血、肿胀或苍白、水泡、溃疡、出血及伪膜等,并可同时伴有口腔、鼻腔、喉的类似表现,重者因伤后瘢痕粘连而致咽喉部狭窄,甚至闭锁。
检验方法
(1)一般检查:
应仔细询问病史,症状的描述包括吞咽困难的发生频率、程度,如在饮水时或进食流质、半流质、固定食物时发生呛咳等。
(2)吞咽障碍的程度评分(VGF)
①口腔期:
A.不能把口腔内的食物送入咽喉,从口唇流出,或者仅靠重力作用送入咽喉--0分;
B.不能形成食块流入咽喉,只能让食物原状流入咽喉--1分;
C.不能一次就把食物完全送入咽喉,一次吞咽完成后,有部分食物残留在口腔内--2分;
D.一次吞咽就可完整把食物送入咽喉--3分。
②咽喉期:
A.不能引起咽喉上举,会厌的闭锁及软腭弓闭合,吞咽反射不充分--0分;
B.在咽喉凹及梨状窝存有多量的残食--1分;
C.少量贮留残食,且反复几次吞咽才可把残食全部吞咽入咽喉下--2分;
D.一次吞咽就可完成把食物送入食管--3分。
③误咽程度:
A.大部分误咽,但无呛咳--0分;
B.大部分误咽,但有呛咳--1分;
C.少部分误咽,无呛咳--2分;
D.少量误咽,有呛咳--3分;
E.无误咽--4分。
以上各项累计总分为10分的属正常,重症为0分。
(3)洼田饮水试验
用于评估其有无吞咽功能异常。受试者取端坐位,喝下30mL温开水,观察所需时间和呛咳情况:
1级(优),能顺利地1次将水咽下;
2级(良),分2次以上,能不呛咳地咽下;
3级(中),能1次咽下,但有呛咳;
4级(可),分2次以上咽下,但有呛咳;
5级(差),频繁呛咳,不能全部咽下。
结果判断:
正常:1级,5秒之内;
可疑:1级5秒以上或2级;
异常:3~5级。
(4)吞咽X线造影录像
一般用钡作为造影剂,将其调成流质或半流质,分别于垂直坐位及30°、60°半坐位对患者进行吞咽检查。通过吞咽造影录像观察吞咽反射、软腭、舌骨、舌根活动、喉头的上举和闭锁、咽壁的蠕动、梨状隐窝及会厌上凹的残留物等。该方法可较为客观的判断吞咽功能,有助于判断是否存在伪装情况。
鉴定要点
■损伤基础的认定:根据有无颈部、口咽喉部外伤史,伤后的临床表现,并通过观察咽腔形态、咽肌运动及反射(包括软腭及缩咽肌等),结合头颈部影像学(CT、MRI)等检查,明确是否存在咽部的器质性损伤及运动障碍。
■鉴定时机:损伤后6个月后进行。
■伤病关系判定:尤其与癔病性吞咽障碍鉴别。后者感觉咽部有异物,主诉多种多样,咽不下、咳不出,或上下移动,或固定不动,可间歇性,亦可持续性,疲劳后加重,部位不固定,客观检查中未发现实质性病变。
■标准条款适用:本标准依照进食情况对吞咽功能障碍进行了分级,其中“影响吞咽功能障碍”指的是虽能进食普食,但进食的速度缓慢且伴有明显不适。吞咽功能障碍严重程度的判断需仔细询问病史、日常进食情况及合适的主、客观检查综合分析、全面判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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